签了一年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时间等内容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