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债不还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还可以采取行政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