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无共同子女可以再生。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等情形,再婚之后可以再生育。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