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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0-08-26 23:25 标签: 私募股权 投资 管理机构 设立 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管理型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

3.基金型,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管理型基金公司,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4.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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