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
二、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