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要及时的补足劳动者工资外,还要加发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