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残疾人有误工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