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制宪权的基本特征如下:
1、制宪权的正当性;
2、制宪权是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制宪权反映特定阶级的根本意志,具有阶级性;
3、制宪权的统一性;
4、制宪权的自立性。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