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