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行政处罚的机构: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政处罚的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