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用途不同,使用年限如下: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