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列方式确定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