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双方情况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且调解无效则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分居满两年不一定能离婚,如果感觉确已破裂且条件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