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清偿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