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
1、提起的主体不同;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
4、裁定时间不同;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