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