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打被监护人,其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应当予以劝诫、制止;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
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