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可以进行起诉,也可以不进行起诉,要看具体的案情。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先是进行逮捕,之后才是进行立案起诉。
【法律依据】
《检察院组织法》第20条,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