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无过错责任原则;
3、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4、过错原则;
5、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