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婚可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列举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证据等来争夺抚养权,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