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有企业改制的具体方式:
一、先注销再新设;
二、变更;
三、投资新设。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