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金额与实际发放的金额不符的情况,劳动者平常就要注意收集证据,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