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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受理条件包括哪些

婚姻家庭 2020-08-22 17:29 标签: 离婚 诉讼 受理 条件 包括

离婚诉讼的受理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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