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为七十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