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配套费申请流程是:
1、受理:申请人到相关物价局提交申请材料;
2、实地调查: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调查,发现条件不合格但可以整改的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成本监审:经办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本监审,作出成本监审意见;
4、初审: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5、审核: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
6、价审委会审:物价局价格审议委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价格审议会议进行会审;
7、上报县政府: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文件报县政府;
8、办结: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印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