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辞职是有效的,微信消息也属于书面形式,所以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提出辞职,属于使用书面形式提出,应予认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