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离婚诉讼当中的借款是用来给孩子治病的等这些状况,视为共同债务;但是个人借款是为了应付这场离婚官司,总之是没有用在关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件事情上的都属于个人债务,由借款方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