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后撤诉的,无新情况、新理由的,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