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和解法。
第二、调解法。
第三、仲裁法。
第四、诉讼法。
第五、申请支付令法。
第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第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第八、优先受偿权法。
第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第十、代位追偿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