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合同一般是三份,由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有一份。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不按期交纳税款者,除限日追交外,并按日处以应纳税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
逾限三十日以上不交税款,税务机关认为无正当理由者,得移送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