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