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申请探视是可以的。探视权是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权利。夫妻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