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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认定走私废物罪

刑事辩护 2020-08-15 03:15 标签: 应该 认定 走私 废物

符合下列要件则可以认定走私废物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将其偷运入境。如果受外方欺骗,将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误认为是普通货物、物品偷运入境的,则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果没有逃避海关监管将固体废物运入国境的,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339条第3款,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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