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单位经办需在单位意见处填写意见,盖好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伤者本人填写工伤意见)
二、工伤申请报告(报告抬头: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处,单位经办需盖公章)
三、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需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
四、伤者本人或家属提供的事发经过及身份证复印件(需手写)
五、工作场地内受伤需提供两个旁证人手写的事发经过证明材料(一人手写一份,两个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
六、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需加盖公章)
七、个人申请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注意单位联系电话,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