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永久的都包括: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用地);
2、集体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只限于国有农用地、划拨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