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二手房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流程如下:
1、签订土地过户合同;
2、申请测绘;
3、测绘公司进行测绘;
4、土地评估;
5、携带相应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
6、缴纳税费;
7、领取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