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开庭对被告人是否有利或不利需要根据法院需要第二次开庭的原因及开庭审理情况来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