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的内容如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第四条,土地出让金收入应直接缴入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除财政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设立土地出让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