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