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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合同纠纷 2020-08-19 04:17 标签: 卖方 预防 合同 履行 欺诈

卖方通过下列措施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1.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卖方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买方不提供担保的,卖方可拒绝交付货物。

2.卖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防范欺诈的主要措施就是确保卖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买方支付价款。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买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60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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