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实际履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参加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