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婚前一方债务也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婚前债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对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