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采取下列措施: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意见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意见的目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意见,使得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76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