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