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否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如果夫妻关系一直存续,没有转移共同财产之必要性,在合法的婚姻关系缔结之日起至离婚诉讼判决生效或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生效之日,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