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