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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能办理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20-08-15 13:32 标签: 办理 缓刑

人民检察院是不能直接办理缓刑的,认为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建议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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