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拖欠货款的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法人话,除符合法定的再审条件外,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都必须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