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双方育有子女,不影响该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