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分居两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